目前烟草病虫害种类多,往往需要同时防治几种病或虫,甚至病虫兼治,为了节省打药时间,常常把几种农药混合使用。在混用农药时,应充分了解每种农药的性质以及农药之间混用的可能性,否则容易降低药效甚至产生药害。因此应通过科学用药相互增益的有效途径,提高防治效果,减少药量和降低成本。在进行农药混用过程中应坚持:
一、农药混用后,应以能提高药效为原则
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烟叶性,注重农残监测。因此,烟草用药必须特别慎重。应选择高效、低毒、少残留的药剂科学地混用。一般来说,杀虫剂和杀菌剂可以混用。如杀菌剂农用链霉素、多菌灵、甲基硫菌灵等可与菊酯类、吡虫啉类杀虫剂混用。以上混合方式,不仅可以防治烟草的多种病害,还可杀灭多种害虫,而用药量比单独用药有所减少,可谓事半功倍。
二、农药混用后,药剂化学性质和物理性状应不发生变化
即混合后的药剂不允许出现沉淀、结絮或乳油层被破坏;粉状药剂混合后,不允许出现变粘、成团、结块等现象,否则会降低药效或失效。一般来说,碱性农药不能与酸性农药混合,以免酸碱中和而失效;但同样是酸性(或碱性)的农药则可以混合,并做到随混随用。如波尔多液、菌核净等碱性农药不能与代森锌、有机磷类、菊酯类、吡虫啉类杀虫剂等混合使用。因此,现在烟草上常见的农药如敌百虫、乐果、氯氰菊酯、杀灭菊酯、代森锌、托布津、福美双、多菌灵、百菌清、瑞毒霉、乙磷铝等都可以根据防治病虫的需要混合使用。
三、农药混合后,不应产生药害
如含砷的农药不可与钠盐、钾盐混用,波尔多液不可与石硫合剂混合,否则会发生死苗或枯叶凋萎。
四、农药混合后,应不增加农药的毒性
一般是采用低毒性农药相互混合这样不容易增加毒性,而高毒或剧毒农药混合,则容易增加毒性,切不可盲目混用。在烟叶采收前15天,无论哪种农药都不能施用。
五、在农药混用时应注意浓度的计算,不能搞错
有的人把1000倍的甲药与1000倍的乙药分别配好后再混合一起,当作1000的甲、乙药使用,其实混合后甲、乙两种农药的稀释倍数已不是l000 倍,而是2000倍了,应该在配成1000倍所需用的水量中包括1份甲药和1份乙药。如:50公斤水加50克甲药和50克乙药,则为1000倍的甲、乙混合药。
回答者:董丹 时间:2010/6/8
0
在农业生产中,常有农民问农药混合使用的问题,在这方面应让农民多加强了解,以便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农药混合使用是指在一定技术和经验指导下,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药混合在一起随配随用的使用办法,使用得当,能达到预期效果,如混配农药使用的不合理,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,还造成农药的浪费,甚至会降低防效,为此,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。
1、要了解防治对象和发病规律,选用适宜的药剂进行组配,尽可能选用化学结构、作用机制不同,但可以增效的农药品种和配比进行复配使用,并注意选用相同的制剂形式,尽量避免乳油制剂与可湿性粉剂或胶悬剂混用。
2、要了解作物发生病虫害的生理特点、发育状况及对某些农药的敏感性,并在有技术和经验的人员指导下进行混配,以免发生药害。
3、如果必须进行多种剂型的农药混用时,应按着微肥-可湿性粉剂-胶悬剂-水剂-乳油的顺序依次加入,并不断搅拌,待一种药剂充分溶解后再加下一种药剂,切忌将几种药剂一起倒入水中搅和,添加微量元素时用量不宜过大。
4、喷施混配药剂时要不断晃动或搅拌,防止分离和沉淀发生,并做到随配随用,不宜长时间放置。
回答者:晶晶 时间:2017/6/12
0